视力保护色: | ||||
烟台市“三个坚持” 推进基层生态环境部门职能优化协同高效运行 | ||||
|
||||
|
||||
为进一步推动绿色发展,建设美丽城市,烟台市聚焦垂改后县级生态环境部门职能运行主要特点、规律,运用“十评百问”监管机制进行了系统评估,精准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推进基层分局职能优化协同高效运行,助力生态环境质量大幅提升改善。 一、坚持科学实用,系统构建监管评估制度规范 结合生态环境领域工作性质和特点,科学制定基层生态环境分局职能运行监管评估指标内容、方法程序等。一是立体构建评估指标。从“内外上下左右”视角立体设计了10项评估内容,“对内”主要评估基层生态环境部门主要职责认知和履行情况等,“对外”主要评估社会关注和群众反映的生态环境领域热点、难点问题解决情况,“对上”主要评估与上级生态环境部门沟通衔接情况,“对下”主要评估对镇街业务指导情况等。“对左右”主要评估生态环境领域职责边界清单执行情况等。从不同维度有针对性地设计100余项评估指标,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价,构建“十评百问”监管评估“生态环境版本”。二是闭环打造评估流程。制定基层生态环境部门评估方案,明确“日常跟踪—自查自评—察访核验—综合评定—情况反馈—督促整改”六步闭环监管流程,实现“一次评估、全面体检、综合会诊”的效果。 二、坚持协同高效,融合多维监管评估方法路径 融合“自评”“互评”“实地评”“数据评”等多种评估方法,不断提升评估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一是深入开展自评。印发专项监管评估通知,组织16个生态环境分局围绕监管评估10项内容开展自我评价,查摆履职存在的问题,形成自评报告。二是协同开展互评。组织与生态环境分局工作联系较多、职责配合密切的8个区市部门,例如综合执法局、行政审批局、自然资源局等,从协作配合的主动性、有效性等方面对生态环境分局进行横向评价,促进部门间加深工作融合程度。三是联动推进实地评。市县两级机构编制部门组成联合评估组,对16个区市生态环境分局开展全覆盖实地监管评估,察访核验有关材料,与科室负责同志交流座谈,从市县统筹的视角全面了解履职成效及存在问题,共同研究制定促进基层生态环境部门高效履职的措施。四是有效利用数据评。充分利用“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政府门户网站、机构编制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等多种渠道对各生态环境分局开展“数字监管”,通过信息共享、调度了解、数据监测等方式,及时掌握各区市生态环境分局职能运行情况。 三、坚持结果导向,全面实现监管评估结果一评多效 建立“一次评估、多效运用”的成果共享共用机制,促进监管评估结果发挥多重作用。一是将评估作为优化机构编制管理的重要依据。深入了解基层生态环境执法、监测监控履职中遇到的体制机制障碍,有针对性地提出调整意见建议。结合烟台市核电发展实际,研究提出加强相关领域机构编制保障的意见建议。二是将评估作为评价部门绩效的重要参考。聚焦生态环境分局履职是否到位、是否推诿扯皮不担责、是否对机构编制政策规定不落实等核心点开展监管,并将评估结果提供给有关部门作为绩效评价的参考,有力提升绩效评价的精准度,督促基层生态环境部门全面履职。三是将评估作为促进编制资源用好用活的有效手段。通过监管评估机构编制使用效益,推动基层用好用活行政、事业编制资源,有机结合干部队伍建设等,促进机构编制“活”起来,干部队伍“优”起来。 |
||||
(编辑: ) | ||||
【打印本页】【我要纠错】【关闭窗口】 |
||||
[全文下载]: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