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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坚持“四轮驱动” 不断提升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水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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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通过整合优化应急管理领域执法职能,统筹执法资源,完善执法机制,不断提升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 一、职能驱动。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构建权责一致、协同高效的监管执法体制。一是整合监管执法职责。市县整合应急管理部门有关危险化学品、矿山、工贸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以及森林草原火灾等有关应急抢险和灾害救助、防震减灾等方面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职能,组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以应急管理部门名义统一执法。二是健全执法体系。按照减少执法层级、不重复执法要求,实行以县为主的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管理体制,市级负责组织查处辖区内跨区域和具有重大影响的复杂案件,县级负责辖区内日常执法检查和一般违法案件的查处。 二、制度牵动。坚持“完善缺少的、建立管用的、形成长效的”原则,建立完善两项工作制度。一是“互联网+执法”。执法过程中全程使用执法记录仪,所有执法记录均通过“山东省安全监管移动执法系统”录入,并利用执法系统制作下达执法文书,确保各项执法检查数据及时推送至大数据局。创新执法检查方式,对企业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整改情况,通过文字、图片和视频等形式进行网上复查。二是包容审慎执法。现场执法检查采取“说理式”“解剖式”等柔性执法方式,对存在轻微违法行为、未造成危害后果且企业积极整改的,一般未予处罚;对需要处罚的,综合考虑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和违法行为轻重。 三、执法推动。持续保持执法高压态势,规范企业生产经营。一是开展专项执法。围绕不同季节、关键节点、重点行业,紧紧扭住专项执法这个抓手,开展“三到位”“护节”等集中专项执法检查,提高检查广度和覆盖面。二是开展联动执法。执法队伍联动局机关业务科室开展危化品“四类”重点企业执法检查、非煤矿山诊断性跟进执法检查等活动,先由机关科室对监管企业检查督导或网上宣讲,指导企业自查自纠,执法队伍跟进执法检查。 四、服务促动。注重提升服务意识,做到严执法与优服务并重。一是开展服务性执法帮扶。采取“四进”工作攻坚、驻在式帮扶、个别指导等方式,深入基层一线对企业开展服务性检查,帮助协调解决生产经营方面存在的问题。二是提供问题整改服务包。执法人员现场发现违法行为和隐患后,向企业主要负责人告知不按期整改可能引发的安全事故和须承担的法律责任,附送企业整改复查申请提前或延期的规范文书;对行政处罚公示的企业,附送信用修复明白纸,告知被处罚人信用修复的渠道、流程和基本条件,鼓励失信主体主动纠错并及时修复信用,保障失信主体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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