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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委编办“三个用力”持续加强和规范事业机构编制管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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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烟台市委编办围绕提升机构编制使用效益,在三个方面用力,持续加强和规范事业机构编制管理。 一是在学好用好法规制度上用力。贯彻落实好党的二十大关于“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的部署要求,坚持学好用好《365体育投注机构编制工作条例》这部机构编制领域的“基本法”,准确把握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的定位,严格遵照机构编制工作动议、论证、审议决定、组织实施四个重点环节开展工作。《山东省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印发后,第一时间组织全体干部对《办法》进行系统学习,业务科室结合工作实际,对《办法》制定的必要性详细阐述,对主要内容逐章逐条解读,为加强和规范事业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夯实理论基础,更好指导工作实践。 二是在统筹使用事业编制资源上用力。坚持“严控总量、统筹使用、有减有增、动态平衡、保证重点、服务发展”的工作思路,坚持“瘦身”与“健身”相结合,更好发挥有限事业编制资源的使用效益。例如,在加强文物保护和考古事业编制保障方面,研究设立市考古研究院所需事业编制大部分从文化旅游系统内其他事业单位空余编制中调剂,既满足了事业发展需要,又实现了事业编制资源系统内统筹。对事业单位因实际需要核定的周转编制,建立随自然减员定期收回机制。今年以来,从市属事业单位收回周转事业编制近百名。收回的编制,充实到全市待分配事业编制大盘子中,主要用于服务保障重点任务、重点领域的编制需求。 三是在加强跟踪问效上用力。建立批复备案事业机构编制事项跟踪问效机制,对执行不到位的机构编制事项纳入台账管理,并作为研究审批机构编制事项的参考依据。对批复备案机构编制事项执行进度缓慢的,及时向部门、单位发送提醒函。对超过1年仍执行不到位的,加大督办督导力度,将批复备案机构编制事项执行情况纳入市直事业单位服务高质量发展考核内容,进一步促进部门、单位增强执行意识、抓好执行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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