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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阳市委编办强化财源建设体制机制 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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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海阳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经济社会发展、培植壮大财源的系列部署,海阳市委编办立足自身职责,不断强化财源建设体制机制,筑牢经济高质量发展基础。 一是确立管理机构,夯实财源建设体制。明确财源建设相关行政职能由市财政局承担,全面负责财源建设规划的制定和实施工作,加强协税护税管理;市财政局所属事业单位下设财源建设管理科,负责贯彻落实财税政策,服务税源企业发展。同时,为健全联动机制,设立财源建设领导小组并对成员单位进行完善,进一步拓展财源建设工作覆盖面。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分析财源经济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并督促实施,保证财源建设顺利开展。 二是明晰工作职责,健全协调配合机制。全市上下牢固树立财源建设意识,坚持“双招双引”,围绕清洁能源、航空航天、高端装备、现代海洋、毛衫针织等产业持续发力,把培植企业财源作为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财政部门及时跟进重大税源项目的引入,并出具税收评估意见,作为项目可行性研究的重要依据。税务部门坚持依法治税,严格税收减免,加大清欠力度,通过与自然资源、城乡建设、市场监管等部门紧密合作,及时掌握企业用地、建设、股权变更情况,实现资源共享、征管互助。 三是强化财源监管,建立考核激励制度。坚持依法纳税、依率计征,做到据实征收、应收尽收,加大税源排查力度,充分挖掘、盘活现有资源,强化税源监控和纳税评估,营造各行业、各企业依法公平纳税的环境。将市直涉税部门财源建设纳入岗位目标考核,围绕财源的培植、管理、征税等内容,细化考核办法,签订目标责任制。同时,出台财源建设奖励政策,对财源培植得多、征税额大的单位给予真金白银的奖励,增强工作动力,调动财源建设的积极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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