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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编办普法学法清单、工作机构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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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烟台市委办公室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国家机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烟办发〔2018〕39号)《中共烟台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的通知》(烟法办发〔2020〕10号)文件精神,按照与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签订《普法责任承诺书》要求,现将市委编办普法清单、学法清单和普法工作机构、责任科室、责任人员等内容予以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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