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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开发区推进执法力量下沉着力推动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走深走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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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优化执法资源配置,减少管理层级,烟台开发区经充分调研,制定印发了《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力量下沉镇街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推进行政执法向基层延伸和下沉,强化镇街在社会治理中的主体地位,着力解决基层执法薄弱、权责分割、执法效率不高等问题。 三是持续完善配套保障制度。实行分级案审制度,统一行政处罚裁量标准,镇街执法大队办理的行政处罚案件采取分级案审的方式进行案件审核。探索建立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按照有权必有责的原则,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限制自由裁量权,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局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对行政执法过错行为承担相应责任。建立行政执法绩效考核机制,综合行政执法局将执法办案的数量、质量、效果以及在执法办案活动中执行法律、遵守纪律、接受奖惩等情况,作为对镇街考核评估的重要依据纳入镇街绩效考核。实行执法人员定期换岗制度,每隔三年对各镇街执法大队进行一次人员岗位轮换,最大限度保证行政执法工作的公平、公正,杜绝执法人员与辖区行政管理相对人之间形成不正当利益关系,目前已结合执法力量下沉完成第一轮换岗。建立常态化培训机制,由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组织对镇街执法人员开展以划转行政处罚权限为主要内容的上岗培训,同时,根据日常行政执法工作需要和法律、法规、规章的修改调整情况,开展常态化培训,不断增加业务知识储备、提高队伍专业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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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戴科峰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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